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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22-01-17 来源:衡阳机关党建

         (一) 中共衡阳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领导市直单位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和推动各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按照市纪委市监委统一安排,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审理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受理市直单位科级以下党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复议复查工作。负责对机关纪委领导班子考察和机关纪委工作考核。

(二) 办公室。负责市直机关工委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委内工作督办、检查和落实。负责市直机关工委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工作。承担日常值班、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文印管理、行政事务管理和退休老干部服务等工作。承担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牵头做好市直机关党建绩效评估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做好维护稳定等工作。

       (三) 组织部。负责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承担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请示的报批工作,审批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正副书记的任免。承办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设置的审批。承担对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和各级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重要制度情况的督查工作。参与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承担有关党的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选和报批工作。

(四)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和拟订加强改进工作的意见、制度。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落实“ 三会一课 ”、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制度,提升组织力。负责拟订党务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实施有关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任务。研究、指导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党费管理、流动党员管理及党内信息采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务工作。

(五) 宣传部。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参与督促检查和指导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 党委)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解掌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为市委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承担市直机关和中央、省驻衡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的综合指导、检查和评比等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开展思想政治建设。

(六)综合调研室。负责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综合研究,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工委综合性的总结汇报、理论研究、典型推介等方面材料的起草。承担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七)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市直机关工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进行宏观指导。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围绕党和政府的主要任务和中心工作提出工作规划。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开展各种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做好基层工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了解市直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情况、思想动态、建议和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负责市直机关工会会员的管理、教育和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八)市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指导市直机关妇女工作。带领市直妇委会组织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开展适合妇女群众特点的工作和活动,发挥妇委会作为党开展妇女工作最可靠最有力的助手作用。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了解和掌握妇女群众的工作情况,反映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妇女群众思想政治工作。